摩托车作为机动车,虽然道路交通法里明确规定了摩托车上高速的合法性。但是,一些地方出台的地方条例却让人很无奈。下面,网友分享的一些经验教你摩托车上高速应该如何应对高速交警!
1.高速道路碰到交警要求靠边停车的情况,应该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交通安全法有一条规定,不接受交警现场指挥的,可以罚款200圆,所以不能违法;
2.摩托车上高速不准载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这2条不得违反,高速上有摄像头监控,违反了调出录像照样可以罚款;
3.如果确认你就是骑摩托上了高速,没有违反其他条款(比如显而易见的改车,或者有超速等违法行为),那你根本不用怕交警,你只要有时间和他耗,他一毛钱都罚不到你,但你先要做到心平气和,不急不躁;
4.交警用现场处罚,你要坚决拒绝,因为当场处罚最高不能超过200圆,钱是不多,但填写违法行为是手工填写,就算你有异议,以后投诉,顶多只能追究他填写不规范,这种行为一般就是批评2句,下次注意就行了;
5.你当场坚决要求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因为不管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好,还是按照地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也好,绝对找不到摩托车上高速的违法罚款依据;用一般程序处罚,必须要用这些法律条例规定上有的违法行为,而且要输入违法代码,没有违反的话,交警根本无法录入电脑,也就无法处罚;既然没有违法,那哪里来的罚款;而且你要这么一说的话,交警知道你懂法,自然不敢对你怎么样,但可能故意刁难你拖时间,所以你要有时间耗;
6.碰到交警无法处罚你,拿时间来耗你的话,你一定要事先记住扣你车的交警警号,然后在交警公示栏看清楚此人姓名职务,然后当机立断打110,询问当地高速交警支队督察电话,问到督察电话,立即打督察电话投诉,包你有效果!警察最怕的就是督察。
7.依据行政诉讼法根据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普通法让位特别法的原则,地方规定摩托不能上高速的行为,从本身上就是违法的行为。
说多了,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读道路交通法及相关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只要你有法可依,人家就拿你没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对摩托车上高速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该法是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67条列举式和概括式并用的方式,并未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该条指出:“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千米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该条例已经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78第2款明确摩托车可以上高速公路的。第2款指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第83条指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三)《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是由公安部以公安部令第20号发布,自199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该办法第8条指出:“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第11条又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最后,该办法对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具体位置作了明确的规定,即“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第43条第3款)。
(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
2006年12月20日,周永康部长签发公安部第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这个文件的第三个附件,也是广大驾驶员广泛了解与熟知的文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该规章第3条第5款指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综上,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均允许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
值得关注的是有部分省份是有地方法规,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比如四川省。目前四川境内的高速公路因安全条件等原因,摩托车暂时还不能上高速路。除了高速路路况因素外,风的阻力对摩托车安全驾驶造成影响。”摩托车自身很轻,在速度很快的情况下,风的阻力,尤其是大车经过时产生横风就要求驾驶技术必须过硬,才能够安全行驶。在目前条件下,摩托车上高速公路不科学,存在很大风险。所以按相关法规,交通管理部门就在高速路路口设置了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标志。
如果你在上高速公路的时候没有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标志就应该可以上高速。